加强电力领域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电力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产业,电力等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优先领域。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电力领域合作,既是发挥经贸互补优势的客观需要,也是落实“一带一路”战略、国际产能与装备制造合作的内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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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电网互联互通、装备出口畅通、资质标准相通的“电力丝绸之路”,对促进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加强电力领域合作是落实“一带一路”建设、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培育国际贸易竞争新优势的重要内容。我国《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提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优先领域,推进跨境电力与输电通道建设,积极开展区域电网升级改造。积极推动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等清洁、可再生能源合作,推进能源资源就地就近加工转化合作,形成能源资源合作上下游一体化产业链。国务院《关于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四个积极”,即:积极开拓有关国家火电和水电市场,扩大国产火电、水电装备和技术出口规模;积极开展核电领域交流与磋商,推进重点项目合作,带动核电成套装备和技术出口;积极参与有关国家风电、太阳能光伏项目的投资和建设,带动风电、光伏发电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积极开展境外电网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带动输变电设备出口。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的若干意见》指出,鼓励较高技术水平的核电、发电及输变电等行业企业到沿线国家投资;巩固和扩大电力输送合作,加快形成面向中亚、俄蒙、新欧亚大陆桥、东南亚、南亚等地区的国际大通道。抓住沿线国家基础设施建设机遇,带动大型成套设备及技术、标准、服务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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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电力领域合作是稳定经济增长、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着力点。电力装备是我国制造产业的重要支柱,2014年电力装备制造业工业总产值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21.9%。从2010年我国投入产出表来看,电力装备产业是国民经济体系中完全消耗系数高的产业。其中,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的完全消耗系数为3.06,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为3.23,通用、专用设备制造业为2.82。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完全消耗系数为2.34,建筑业完全消耗系数为2.49,均高于平均水平(2.03)。以跨国输电项目为例,在建设期内每年投资100亿元,可带动全社会总产出增加约200亿元,每年提供1.4万就业岗位。这充分表明,推动电力行业投资、贸易和工程走出去,对国民经济发展具有较强辐射带动作用。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电力行业市场潜力巨大。沿线国家绝大多数为发展中国家,人均GDP、人均装机容量只有世界水平的一半左右,人均用电量低于5000千瓦时,电力行业发展潜力巨大。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电力投资、贸易、工程技术服务合作,将为电力企业提供很大机遇和市场空间,同时也是化解国内电力装备制造业产能过剩、带动产业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电网互联互通具有技术经济基础,双边电力贸易、区域联网规划初具雏形。俄罗斯、蒙古、中亚五国煤炭、油气、水力、风力、太阳能等资源丰富,但开发利用水平低,将能源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效益的意愿较强。东南亚水电和煤炭资源丰富,但开发水平落后,可用电力与开发资金双短缺。北部非洲、中东地区太阳能资源丰富,欧洲北部风电和水电较多,电网互联可以更加有效利用清洁能源。欧洲是全球主要电力负荷中心但面临“去核化”、低碳化等约束,需要从北非、中亚、中东等地区获取外部电力输入。我国能源电力需求高但面临较强资源与环境约束,周边国家能源资源丰富,与我国能源电力发展具有较强互补性。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地不断深入,推进跨国输电通道、电网互联互通,实现跨地区、跨国家的资源优化配置,对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能源资源协调互济、环境协调发展以及实现双方和多方优势互补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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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周边国家地区,国家电网已与俄罗斯、蒙古、吉尔吉斯斯坦等已建成10条互联互通输电线路,近期正在研究推进与俄罗斯、蒙古、哈萨克斯坦和巴基斯坦等国电网互联互通,规划建设6项工程。

  南方电网以3回220千伏、3回110千伏送电通道向越南北部8省送电,通过1回115千伏电压等级向老挝北部4省供电,从缅甸瑞丽江一级水电站和太平江水电站进口电力;与香港已形成4回400千伏线路、7回132千伏线路联网线路,与澳门形成了5回220千伏、3回110千伏备用的送电线路。与周边国家的双边电力贸易不断发展并已积累了成熟的贸易模式和经验。

  “一带一路”电力互联互通涉及多个国家的电力规划,需要从政府外交层面加以推动和落实

  从电力装备出口和电力工程建设来看,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具有较强的经贸互补性,但在技术标准、业绩资质、营销服务体系等面临制约。中亚、南亚、东南亚、北非国家等国家正处于或即将进入工业化发展阶段,电网等基础设施建设落后,电气化水平较低。而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在特高压输电、新能源发电、超超临界火电机组等领域取得重大突破,电力装备制造业已形成相对完整的产业链,加工制造能力强,价格优势明显,部分产品已经达到或超过国际领先水平。一些电力工程企业已经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深耕多年,熟悉当地经济社会和法律环境,在当地具有较强的影响力,为进一步扩大和辐射周边市场奠定了基础。

  从电源领域来看,我国火电装机工程造价水平相当于国外25%~30%,水电、核电工程造价、人工成本价格低于世界平均水平。我国发电设备年产量连续9年超过1亿千瓦,占全球发电设备产量的50%以上,年出口总量始终保持在1500万千瓦以上。从电网领域来看,我国掌握特高压输变电核心技术和全套设备制造能力,建成代表世界高水平的“三交四直”特高压输电工程并始终保持安全可靠运行。特高压输电技术占用线路走廊少、单位容量造价低,输电距离长、输送容量大、损耗小,成为解决“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电力资源大范围优化配置的先进可行的技术方案。

  我国企业进入“一带一路”市场也面临一定困难。在电力装备领域,俄罗斯及中亚、中东欧、北非等地区电力装备技术标准与我国标准不同,我国电力装备进入当地市场需要重新通过试验认证才能获得销售许可、入网许可,耗时长、成本高,产品推广比较被动。

  在电力工程领域,中东欧、中亚等区域电力工程设计资质、施工资质与我国资质标准的相互认证水平低,电力工程承包企业参与国内特高压交流、直流工程建设业绩难以得到认可,进入当地电力工程承包市场面临壁垒。

  沿线部分市场中国企业之间存在无序竞争。随着EPC业务比重的快速增长,我国电力设备制造厂、经贸公司、设计院、工程建设企业、电力企业在东南亚、非洲、中亚地区出现过度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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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电力领域合作,重点是建设电网互联互通、电力经贸畅通、资质标准贯通“三位一体”为基础的“电力丝绸之路”

  在电网互联互通领域,政府出面推动各国电力规划对接与衔接,近期积极推进与俄罗斯、蒙古、哈萨克斯坦、巴基斯坦等国家跨国输电通道建设,推进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和东盟国家电力联网。远期,以中亚、西伯利亚地区大型可再生能源基地为支撑,建设连接中国、中亚国家和欧洲中部的特高压输电通道;以中东太阳能发电基地为支撑向东连接南亚和东南亚地区、向西北连接欧洲南部地区、向西南连接北部非洲地区,形成中东、北非、南亚、欧洲的输电通道;以东南亚水电基地为支撑,向北连接我国南方电网地区、向东南连接大洋洲西北部地区,形成大洋洲向东南亚地区、东南亚地区向我国输电通道,促进清洁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在亚洲、欧洲、非洲、大洋洲实现大范围消纳。

  在电力装备出口领域,积极发挥政府、行业协会和商会“有形之手”统筹协调作用,规避“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市场的无序竞争,加快推动完善境外生产基地、研发中心、营销体系、售后服务体系建设;在电力工程承包领域,在亚投行、丝路基金等框架下设立电力工程承包专项基金,积极扩大信用保险范围、应保尽保,降低信用保险费率和融资成本,支持企业通过并购境外工程设计企业、施工企业提升EPC、BOT、BOOT项目国际竞争力。

  在资质标准领域,由国家标准化委员会或行业协会牵头推进与有关国家技术标准、工程业绩相互认证,同时企业层面抓紧提升产品国际化水平,面向“一带一路”市场特点实现技术标准国际化。

  通过建设“三位一体”为基础的“电力丝绸之路”,以电网互联互通促进清洁能源开发和大范围优化配置,同时带动电力装备出口、电力工程企业“走出去”,以电力装备出口和电力工程走出去促进业绩资质和技术标准相互认证水平提升,以贯通资质标准、降低电力装备出口贸易壁垒、提升电力工程承包竞争力、促进电网互联互通,实现我国电力“走出去”综合效益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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